劳动保障部门权威解释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 ChT[gbm"
2008年02月12日 北方网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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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国南方部分省区发生了百年罕见的雪灾,为了支援南方的抗灾工作,部分职工必须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放弃休息以及和家人团聚的机会,在岗位上加班加点连续工作。那末,他们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给出了权威答案和详细的解释,并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合法、公平、公正地计算今年春节加班工资,而且强调加班工资的底线是不得低于目前正在执行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S5X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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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按照《劳动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得到300%的工资报酬,这也是大家熟知的劳动法条文规定。目前,国家和本市有关计算加班工资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以及2007年4月1日起实施,每月740元的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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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计算加班工资标准有何不同? vI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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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们通常把连续休息7天的假日通称为“黄金周“。但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这7天“黄金周”假期是由两个不同部分的假期时间段组成的,即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两个部分。所谓休息日,简单地说就是每周的周休日,它是每周常规的休息时间;而法定休假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年节假日,我国法定节假日过去包括元旦、“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和春节,从今年开始,又增加了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法定假日指在特殊的一天或几天,全国人民共同放假休息的日子,一般为重大的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法定节假日由国家或政府立法明确规定。平常的周休息日是劳动者每周休息的日子,是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逐渐发展而来的,是经济发展民主政治进步的表现。周休日是维持人体身心健康和劳动力再生的必须,一般情况下,周休日制度也由国家专门规定。但周休日得具体时间要根据行业、地区特点,和生产生活实际来决定,可以是一周中从周一至周日的任何日子。由此可见法定节日和周休日两者性质不同,所以,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也不同。 B{AOa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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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一般休息日加班,首先应安排补休,无法安排补休的菜才允许以支付200%的工资报酬的加班工资来补偿。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加班工资,而且不能以补休来替代支付法定节日加班报酬。 UK]E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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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今年春节加班,如何确定每天加班工资? _[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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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今年春节而言,2月6日(农历腊月三十)、7日(正月初一)、8日(正月初二)3天是法定休假日。也就是说,根据《劳动法》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在6日、7日、8日加班的劳动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后4天是通过倒休等办法,集中在春节假期一起休息的一般休息日,也就是说在9日(正月初三)、10日(正月初四)、11日(正月初五)、12日(正月初六)加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依法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B*c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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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基数,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z7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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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春节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V9b 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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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交涉,也可以请求工会组织依法维权,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形成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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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为什么不能以补休替代支付法定休假日加班报酬? ^-#K#E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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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支付加班工资。因为法定休假日一般为重大民族传统节日或重大纪念日,对于劳动者来说,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有着比往常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它影响了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一旦错过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劳动法》和《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支付加班工资。 Rc4E$+Dw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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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周休日,每周都有,主要是为了劳动者恢复体力,涵养精神,所以可以在其它时间弥补。为此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加班加点)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补休的时间应等同于加班加点的时间。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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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春节假期中,劳动者在腊月三十到正月初二这天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从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补休,实在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6IE#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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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吗? [oS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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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可见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 ]7< |